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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4日 00:0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1号)的有关精神,我校2015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尚未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资格要求:

1.学历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要求: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免普通话测试。)

3.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四川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或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注: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注: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

网上报名登录网址: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按学校的全称填写,只填写到学校一级,不填院、系。

2.申请人将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或部门,由学院(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影印件由初审人签字,《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院相关领导签字,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名单(附件一)以及完整的申请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3.5月20日-6月10日,学校对申报人员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并提交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证中心。

五、体检时间:

光华校区:星期三上午8:00——10:00,联系电话:87352394

柳林校区:星期一、四上午9:00——10:30联系电话:87092394

附件1: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一览表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3: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4: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补充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5年4月3日

地址:四川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格致楼 邮编:611130(柳林校区)电话:028-87092562

四川成都光华村街55号 邮编:610074(光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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