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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00:00

一、适用专业

发展经济学

二、研究方向

1、绿色经济发展理论

2、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研究

三、培养目标

发展经济学专业博士生的培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文化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现代经济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培养目标是:

1.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系统掌握经济发展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某一发展经济学前沿领域,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如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校教学工作以及在政府、现代工商管理企业等实际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能够在现代经济学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四、学习年限

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会计学院为4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的基本学制为4年(会计学院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五、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普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至少修满43学分,学分结构见下表:

课程学习,

≥25学分

必修课,

19学分

公共必修课

4学分

学科基础课

9学分

专业必修课

6学分

选修课,

≥6学分

专业选修课

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学分不低于4学分。

公共选修课

中期考核

2学分



2学分

科研训练,

4学分

主讲专题学术报告


2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


2学分

实践环节

2学分



2学分

学位论文

10学分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学分

完成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及答辩)


8学分

六、课程设置

发展经济学 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经济类)

课程

性质

中文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学 期

周学时

授课院系

备注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2





2




2

经贸外语学院

2选1,课程构成见英语教学改革意见



2




2

经贸外语学院

学科基础课

高级计量经济学(Ⅰ)


1.5




4

统计学院

应修满

9学分

高级计量经济学(Ⅱ)


1.5



4

统计学院

高级微观经济学


3




6

经济学院

高级宏观经济学


3




6

经济学院

专业必修课

发展经济学专题研究

Special Studies on Development Economics

3




3

经济学院

应修满6学分

绿色经济发展理论

The Theory of Gr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3




3

经济学院



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研究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cy Research

3




3

经济学院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发展经济学前沿

The Frontier of Development

2




3

经济学院

所有选修课学分应不低于6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

经济发展方式及其经验研究

Study on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xperience

2




3

经济学院

欧美经济制度发展

The Development of Eurpean and American Economic Institution

2




3

经济学院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专题

Special Studies on Chinese Economic Reform and Development

2




3

经济学院



2





2


公共选修课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其他博士点所开课程


2







说明:

公共必修课中的英语课程设置详见《2015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西南财经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意见》。

七、培养方式

发展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若干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使博士研究生具备宽广坚实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西方经济学前沿发展动态。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并组成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协助导师工作。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和博士研究生的积极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采取行之有效、灵活多样的培养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培养质量。

八、考核方式

1. 课程考核

(1)课程学习的考核方及要求,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2)跨一级学科入学的学生须补修2门本专业硕士专业课程;同等学历入学的学生须补修3门本专业硕士专业课程。补修课程须考核但不计学分。

(3)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业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自学课程不计学分。

2. 科研考核

按照学校经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通过的“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及认定办法》。

3.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后,对其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考核内容包括博士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教学实践、身体状况等,同时进行专业外语和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工作考核具体要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中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按研究生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科研训练

博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申请前完成科研训练。其中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三次(含预答辩),2个学分;参加学术讲座次数应不少于15次;发表学术论文2个学分,具体要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及认定办法》。

十、教学与社会实践

1. 博士生在第2-3学期,应完成1门硕士生或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实践(课时数由导师决定),教学效果达到良好。

2. 博士生在第1-3学期寒暑假期间,应进行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鉴定达到良好。

3、博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申请前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与教学实践,2个学分。具体要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十一、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的时间和工作量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完成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2个学分。

学位论文8个学分。从论文开题至论文答辩申请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定稿前,各学院应对其进行预答辩。

2.各培养单位应阐明学位论文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措施,并明确学位论文选题、开题论证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要求见《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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